為更好服務制藥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針對行業研發需求高、創新活力強、產品更新快、變化頻繁等特點,2025年底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優化制藥行業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的意見》,對推動制藥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完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更加落地的要求,下文就相關內容進行介紹。
一、 防治措施要求
污染防治措施應符合相關政策要求,各類污染物排放應連續穩定達到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要求,確保環境風險可控。
二、 廢氣處理新要求
1、強化過程控制:加強廢氣分類收集與分質處理,提高收集、輸送及治理過程密閉性。
2、鹵素廢氣治理:含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有機鹵素廢氣宜采用吸附工藝處理,若采用焚燒處理工藝,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噁英、氯化氫等二次污染物產生及排放。
這引導企業從單純的追求去除效率轉向關注整個治理過程的次生環境風險。
3、嚴控廢氣旁路:不得設置除安全應急需要以外的廢氣旁路,確需保留的應安裝流量計等自動監測設備。
4、注重高效措施:涉及青霉素、β-內酰胺結構類等抗生素類藥塵廢氣應采取高效空氣過濾或其他等效措施處理。
5、加強惡臭治理:對周邊敏感目標產生異味影響的建設項目,應在確保排放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惡臭控制措施。
三、廢水處理新要求
1、含抗生素類廢水應進行破壞抗生素結構預處理,含有藥物活性成分的廢水應進行滅活預處理。
2、加強廢水分類收集與分質處理,提高收集、輸送及治理過程密閉性。
3、合理設置事故池,確保事故廢水有效收集和妥善處理。
四、固廢新要求
強化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利用副產物及利用固體廢物生產的產物應按照《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34330)開展屬性鑒別,并根據鑒別結果進行管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
1、土壤和地下水應加強源頭控制、分區防控、跟蹤監測和環境風險應急措施。
2、對涉及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及場所,需采取防腐蝕、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土壤污染防治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鼓勵新建項目各項環保措施按照環保績效A級水平要求建設。因此,治理過程的“達標排放”將成為底線要求。企業追求更安全、更高效、更連續穩定且兼顧二次污染防治的治理措施才是企業長久合規發展的護身符。也將推動行業治理技術向精細化、高標準方向發展。
最后《意見》指出通過加強組織實施與培訓宣傳,積極引導制藥企業規范開展環評和排污許可工作;通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共享制藥項目變化信息,聯合加強環境監管,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等措施保證落地。
青島西子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 一月